吉林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(12)问题:
《吉林省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要求,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,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。截至2020年3月底,松原市现有入河排污口84个,确定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57个,目前完成整治44个。
对于吉林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第(12)问题,我市高度重视,积极整改,现已完成整改,现公示如下:
一、整改任务
《吉林省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要求,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,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。截至2020年3月底,松原市现有入河排污口84个,确定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57个,目前完成整治44个。
二、整改目标
按照《吉林省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》要求,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,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。
三、整改措施
(一)认真贯彻落实《吉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导意见》,通过对入河排污口的调查、监测、溯源,分类整治,实现“封堵一批、整治一批、规范一批”的要求。
(二)查清入河排污口底数,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、分布及特点等信息,确保排查全面准确、真实可靠,建立排污口名录。
(三)在排查、监测、溯源的基础上,按“一口一策”工作原则,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,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,明确职责分工,层层分解任务,倒排工期,拉条挂账,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。
(四)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,整治完成一个,销号一个。对保留的排污口逐一挂牌公示,实现规范化管理。
四、整改效果
对扶余市辖区内的所有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,我市针对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,提出分类整治措施。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,扶余市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。该问题已完成整改。
吉林省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第(12)问题,扶余市已全部整改完成,达到了整改目标和销号标准。
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--2021年4月15日
如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,请及时向扶余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人:代增根 联系电话: 5876261
扶余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
2021年4月7日